環保署表示,近年來節能減碳議題逐漸受到重視,購買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低污染車輛的民眾顯著增加,例如,99年2萬2,803輛、100年2萬7,964輛及101年截至9月底止2萬978輛。環保署呼籲民眾多加利用本項補助,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使用,共同來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另外,為鼓勵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採用共同規格電池,以推動電動車電池交換營運系統,從10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電動(輔助)自行車國內製造廠或國外原廠代理商所生產或進口之車型,如提前採用共同規格之電池,每1輛車增加補助新臺幣500元。
但電動(輔助)自行車國內製造廠或國外原廠代理商所生產或進口之車型,自103年1月1日起應採用共同規格的電池才予以補助。
對此,業者邱 先生呼籲,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所使用的電池規格必須要一致,這需規格包括伏特數、電壓電流量、類型…等都要定案。因為使用者在電池交換站是把本身的自行車電池拿下放在交換站繼續充電,然後再取用交換站的電池繼續使用,所以兩者規格要一致,才能讓使用者在電池交換站更換電池。
資料來源:《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